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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常见问题及违约影响
日期:2026-05-19 10:03  发布人: 览量:


 

1.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按照学生申办地点及工作流程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可分为通过高校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通过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年不可以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2.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预科生和研究生。

 

3.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是什么?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4.借款学生每学年最多可以申请多少金额的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后有5年的还本宽限期,之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4.国家助学贷款利率多少?利息如何支付?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并由有关部门直接支付给经办银行,借款学生毕业后的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向经办机构提供书面证明,由经办机构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原贷款县级经办机构或经办高校申请继续贴息,审核后,报经办银行确认,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7.学生去哪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在校生暑假期间向原经办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后(具体时间由资助中心规定)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具体要求和所需材料以每年最新文件为准。经办银行原则上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8.学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办理贷款所需要材料(首贷)为新生入学通知书(在校生学生证)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共同借款人身份证;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经办银行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9.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学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需提供借款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10.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以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例: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初审。金融机构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向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县级或乡镇经办金融机构申请。

 

11.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1)学生本人向培养单位有关部门提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资料。

2)培养单位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3)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培养单位审查和银行审批后,培养单位将组织学生填写、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培养单位应将学生申请或贷款信息及时通知借款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12.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发生转学、退学等情况,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转学、休学、退学、出国、被开除学籍等情况,培养单位应及时通知贷款银行,银行在接到通知后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采取提前收回贷款本金等措施。在学生还清本金,或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后,培养单位方可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13.借款学生从什么时间开始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自毕业后第一个月起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利息。经办银行允许借款学生根据就业和收入水平,自主选择毕业后60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具体还贷事宜,由借款学生在办理还款确认手续时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经办银行进行审批。

借款学生应在约定的还款日期前,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银行在约定的还款日自动从账户中扣收。

如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向借款学生发出催款通知书,依法追究违约责任,并计收罚息。

借款学生毕业后,如果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应及时通知经办银行和贷款经办县级学生资助机构或经办高校。

 

14.借款学生在毕业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借款学生毕业前,培养单位应组织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制订还款计划,签订还款协议。借款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上述手续后,培养单位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学生根据个人就业后的收入情况,在5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不要因选择不当造成还款违约。

2)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原培养单位提出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由原经办银行为其办理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手续。

 

15.借款学生可以采取哪种方式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银行通常为借款学生设计了两种还款方式: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期偿还本息金额相等,还款压力平均分布;等额本金还款法初始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多,以后每期的还款金额较少,还款压力呈前紧后松分布。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支付利息总额略高于等额本金还款法。

 

16.借款学生能不能提前还款?

在贷款期间内,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对提前还款的本金按合同约定利率和实际期限计收利息。

 

17.国家助学贷款是否可以调整还款计划?

借款学生毕业后如果继续攻读学位,可以通过组织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原培养单位或县级教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经办银行申请调整还款计划和贴息,继续攻读学位期间的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全额承担。

 

18.违约的借款学生必须承担什么后果?

1)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如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违约情况严重,将影响其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其他个人消费信贷

3)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经办银行依法向个人征信系统报送不良信息

4)经办银行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诚信,这一中华民族的宝贵传统,不仅被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系,更是每一位当代大学生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作为国家未来的希望,大学生的诚信意识显得尤为重要。对于贷款学生而言,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不仅是对自身诚信品质的捍卫,更是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尊重与支持。请所有曾获得助学贷款的同学们,务必恪守还款承诺,确保按时还款,共同维护良好的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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